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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动态》第三十四期2017.12(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模式、风险与展望)

发布日期: 2018-03-16   浏览次数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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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中国的城市化实践中,对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品建设多采用“以地融资”的模式,政府承担了较大的建设压力和投资风险,并可能助长地方债务,征地问题又造成了很多的社会矛盾,这些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由政府绝对主导城市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弊端,政府经营城市未必是唯一且有效的城市化之路。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社会资金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民间资本的进入可以解决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产品需求日益增加与供给相对不足的矛盾,同时也能够降低政府的财政和金融风险。

在这种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在 2017 9 月和 11月连续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指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重点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更好发展,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这对有效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品投资,优化公共品供给结构,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

两份《意见》发布后,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进行了大量的解读,他们主要从《意见》发布的重要意义和预期结果,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的作用,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可能存在的问题,PPP 模式的优缺点及其规范等角度进行评论和解读,本期《动态》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解读进行了梳理和归纳。

本期《动态》聚焦于如何有效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归纳了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的形式、预期收益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的融资方式包括 BOT 融资方式、TOT 融资方式和 PPP 模式,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公共品建设领域的形式包括纯公共物品行业、准公共物品行业和可收费的项目。民间资本可通过三方面进行优化收益结构进而盈利,一是增补资源开发权,二是授权提供配套服务,三是开发副产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的风险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两大特点。以 PPP 模式项目为例,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治风险、金融风险、法律风险、建设风险和项目运营风险等。在进行风险识别时应注意不仅要识别项目中己经发生的风险还要排查项目中各种潜在的风险,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识别个体风险,并且要持续动态地进行风险评价。打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健全政府融资扶持体系、建立有效的项目监管机制、创新及完善各类机制、培育和发展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和完善透明的信息共享制度是规避风险的重要途径。

此外,我们还摘录了一些专家学者总结的国外公用事业改革经验对我国的启示,以及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其防范措施等。专家学者们对 PPP 模式应用于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医疗服务等城市发展的热点领域也提出了有益观点,以期为推进我国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提供相关借鉴。

本期要目:

l  部委连续出文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

l  如何有效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

l  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的主要模式

l  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的收益与风险

l  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品建设的国际案例 

l  海绵城市和公共性医疗健康服务 PPP 模式的要点与展望